調解不是單純去現場說明立場。準備越清楚,越能判斷爭點、評估方案,也越不容易在資訊不足時做出決定。
先讀懂對方請求
逐項列出對方主張的事實、請求金額與依據,再標示公司同意、有疑問或不同意的部分。不要只準備一份長篇說明,卻沒有對應每個爭點。
整理一份可以核對的資料包
- 事件時間線與主要溝通紀錄
- 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與相關辦法
- 出勤、薪資及請假紀錄
- 公司對各項請求的計算方式
- 出席者的授權範圍與可討論方案
理解調解的定位
勞資爭議調解是由第三方協助雙方釐清案情與形成方案的訴訟外機制。勞工或雇主任一方都可向勞務提供地的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申請人可選擇調解人或調解委員會方式。
顧問提醒
調解成立後具有契約效力。簽署前應確認文字、金額、期限與履行方式都能實際執行。
參考資料
法令與行政說明可能更新,以下連結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實際處理方式應依事件事實、適用法令及主管機關最新解釋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