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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制度2026.08.036 分鐘

第一次聘僱前先準備這五件事

從契約、薪資到出勤紀錄,先把容易遺漏的基本制度排好順序

第一位員工到職,代表公司正式進入勞動管理。與其等問題發生後補文件,更適合在到職前把雙方最常用到的規則說清楚。

01

先確認契約類型

有繼續性的工作原則上應採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等非繼續性工作,才可能使用定期契約。不要因為想先觀察員工,就直接把一般職務寫成三個月或六個月的定期契約。

02

把五個核心項目寫清楚

  •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 到職日、正常工時與休息安排
  • 薪資項目、計算方式與發薪日
  • 出勤、加班與請假程序
  • 試用、考核及契約終止的處理原則
顧問提醒

文件不是越厚越好。重點是內容符合實際管理方式,而且主管與員工都能照著執行。

03

到職文件要彼此一致

徵才資訊、錄取通知、勞動契約與內部規範如果寫法不同,日後容易產生認知落差。正式發出文件前,應檢查職稱、薪資、工時與試用條件是否一致。

參考資料

法令與行政說明可能更新,以下連結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實際處理方式應依事件事實、適用法令及主管機關最新解釋確認。